为了彻底改变这种局面,国家相继出台发布了《再生有色金属产业发展推进计划》、《关于加强铅蓄电池及再生铅行业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有色金属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再生铅行业准入条件》《清洁生产标准废铅酸蓄电池铅回收业》《废铅酸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等一系列、推进再生金属铅健康发展的指导性文件、产业政策、行业标准及规程规范。对废旧铅酸蓄电池的回收及再生利用,从目标、规模、技术方案、能耗指标、环境保护、卫生防护距离等方面均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提出,到2015年再生金属铅产量要达到240万t,产量需占到当年铅总量的40%,再生铅生产规模须达到5万t/a以上(《铅锌准入条件(修改征求意见稿)》提出再生产铅规模为10万t/a),淘汰落后产能,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通过技术改造达到产业政策和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江苏省环境保护厅、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新一轮铅蓄电池及再生铅行业综合整治的通知(苏环办[2013]261号),明确要求立即淘汰落后产能及设备。淘汰现有开口式普通铅蓄电池生产能力、5万t以下再生铅生产能力以及坩埚熔炼、直接燃煤的反射炉等工艺及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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