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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04日 星期五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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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高邮市馆藏文物的公告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让文物活起来”系列重要论述精神,积极争创全国历史文化名城,丰富和充实高邮市博物馆、当铺博物馆、汪曾祺纪念馆、运河文化展示馆馆藏内容,并向社会展陈,高邮市文广新局特向社会公开征集文物。诚望热心公益事业,关心文博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踊跃捐献,并欢迎提供相关线索。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征集范围

  (一)反映我市历史上各时期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

  (二)反映里下河地区典当文化的当票、印戳、典当工具等。

  (三)与运河文化相关的老照片、文献资料、出土文物等。

  (四)汪曾祺先生的作品、书稿、信件、图片资料以及汪曾祺生前使用的实物等。

  二、征集方式

  (一)捐赠:接收个人和集体无偿捐赠文物,对捐赠对象在全市范围内通报表扬,并颁发收藏证书。捐赠文物一经陈列,在展品上永久具名;对于捐赠文物数量较多、价值较高的,可单独举行捐赠仪式,并接收其为高邮市博物馆终身会员。

  (二)受让:接收个人和集体以适当经济补偿方式出让的文物,对出让对象颁发收藏荣誉证书。

  (三)复仿制:按照文物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确保文物安全的基础上,对特别珍贵且本人欲自己保存原件的,在征得本人同意后,借助现代科技手段,进行复仿制。

  (四)借展:经双方友好协商,在不改变文物所有权的基础上,对有关收藏单位或个人的文物藏品进行有期限的借用、展览。

  (五)寄存:个人和集体可将收藏的重要文物寄存到博物馆委托管理,博物馆无偿做好科学保护,在征得寄存人同意的前提下可合理利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

  三、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开始,首批集中征集时间到2016年6月30日截止。

  四、联系方式

  征集地点:高邮市博物馆(高邮市文游台景区内,人民路507号)

  联系人及电话:金 辉  13905257133

  杨文春 15371302636

  高邮市博物馆

  2015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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