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时间:2015年12月04日起至2015年12月10日止,共7天。请广大群众监督。在公示期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或来访等形式向渔业主管部门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联系电话:高邮市渔政监督大队84612724
高邮市农委监察室84683838
高邮市农业委员会
二O一五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