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广大驾驶员文明交通意识,做到“文明停车、规范停车”,展示我市机动车驾驶员的文明素质,为我市“四城同创”作出贡献,我代表所有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驾驶员作出如下承诺:
一、自觉将机动车规范停放在机动车道两侧的机动车停车泊位上,非机动车(含摩托车、电动车、助力车)停放在人行道的非机动车位内,并做到“按位、统一朝向”停车。
二、车辆停放不占用公交车专用停车泊位,不一车占用两个停车泊位,不超出泊位划线以外停放;非机动车(含摩托车、电动车、助力车)停放到人行道板划定的停车位,不占用车行道、人行道及机动车泊位。
三、需临时停车上下客时,选择合适的临时停车点,并注意他人的行车安全,不停在十字路口、机动车道、人行横道等可能影响他人通行的地点,临时停车做到快上快下。
四、保持良好的车容车貌,文明规范停车,主动劝告自己周边的朋友,以实际行动告别车辆乱停乱放陋习。
“美丽高邮是我家、文明停车靠大家”,文明出行,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让我们一起为营造安全、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共同努力。
2015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