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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02日 星期一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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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交通倡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们:

  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是城市文明的标志之一、是广大市民共同的心愿,更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内容。为了进一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提高市民素质,提升城市形象,同时,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家庭幸福,我们倡议:

  一、车辆、行人各行其道,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逆向行驶,不随意变道,不争道抢行,机动车礼让斑马线。

  二、非机动车不闯红灯和驶入机动车道,遇有停止信号时,不超过停止线;转弯前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突然猛拐。

  三、行人行路时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在机动车道内行走,不翻越交通隔离设施。

  四、规范停车,不占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盲道。

  五、乘坐公共汽车出行,在站台排队有序上下车,主动给老、弱、病、残、孕让座,不向车外抛洒物品。

  六、积极参与文明交通志愿服务,主动劝阻不文明交通行为,经常引导和提醒家人、亲戚、朋友和邻居,关注交通文明、关爱自己和他人的生命。

  广大市民朋友们,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需要你我的共同参与,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自觉告别交通陋习,做文明交通的宣传者、倡导者和践行者,争做文明有礼高邮人,共建美丽幸福新高邮!

  中共高邮市委宣传部  高邮市文明办

  市级机关工委       高邮市公安局

  高邮市交通局       高邮市城管局

  2015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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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邮报专版03文明交通倡议书 2015-11-02 2 2015年11月02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