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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9月10日 星期四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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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察局完成第三轮内设机构调整
  本报讯 近期,市纪委监察局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关于深化机构改革的要求,进一步贯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聚焦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报经扬州市编办同意、高邮市编办批复,完成了第三轮内设机构调整。

  调整后的市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有以下11个:办公室(挂“法规研究室”牌子)、纪检监察干部管理监督室、宣传教育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挂“市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牌子)、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纪检监察一室、纪检监察二室、纪检监察三室、纪检监察四室、案件审理室。

  此次内设机构调整,坚持机构、行政编制和领导职数“三不变”的原则,通过体制机制和组织制度创新,优化组合、内部挖潜,其中纪检监察室增至4个,监督执纪问责机构数占总机构数的72.73%,监督执纪问责人员编制数占总编制数的79.09%,监督执纪力量得到大幅提升,主业主责更加聚焦,惩腐肃贪将更加有力。          邮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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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邮报一版要闻01市纪委监察局完成第三轮内设机构调整 2015-09-10 2 2015年09月10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