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特别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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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27日 星期四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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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理财公司鱼龙混杂 投资需谨慎再谨慎
  【编者按】 2013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文件,要求加大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政策支持力度。受此政策影响,以投(融)资理财信息咨询类公司为代表的民间理财类公司如雨后春笋般在全国各地遍地开花。

  但一些公司并未真正发挥理财信息咨询中介作用,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而是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开展放贷业务,不仅严重影响了金融运行秩序,而且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在众多民间理财类公司跑路或资金链断裂案例频发后,2014年2月,成都市工商局暂停民间投资理财公司核名和登记。2014年6月,四川省政府要求,在新的约束性规定出台前,暂停全省范围内此类公司的工商登记。同外地一样,我市也有众多的民间理财类公司,鱼龙混杂,良莠不齐,理财利率很高,具有较强的吸引力。普通市民特别是老年朋友很容易上当受骗。现摘录外地部分民间理财公司跑路或资金链断裂案件供广大市民朋友阅看,希望广大市民朋友擦亮眼睛,不要轻信一些民间理财公司不负责任的高利宣传,谨慎投资,以防血本无归。

  【安徽平海金融简要案情】 2013年6月7日,严某在明光市注册成立明光市平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并于同年7月26日在互联网注册“平海金融”P2P网贷平台用于个人融资。严某通过该平台发布各类明显高于银行存款利率的虚假借款信息标吸引网民进行投标,其标给的利息最高可达银行存款利率的6-7倍。吸收的1亿余元公众资金被严某用于投资房地产开发及高息借贷他人。

  2013年10月,严某资金链断裂,无法按期还款,仅向部分投资人陆续支付了少部分投资款,造成投资人直接损失2000多万元。最终,严某被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40万元。

  【四川财富联盟简要案情】 2013年10月,中国国际财富联盟出资成立四川财富联盟理财中心(简称四川财富联盟),由袁清和担任董事长,公司对外宣称:旗下共有财富通系列、财富宝A、财富宝B三类投资项目,年收益8%-16%不等。2014年9月,四川财富联盟成立不到一年便直接宣布清算资产,涉及800多名投资者,其中多数为60岁及以上的老人,吸收资金高达2.24亿元。

  在接受数百名投资者报案后,2014年10月8日,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公安局经侦大队以四川财富联盟集团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立案侦查,并刑事拘留董事长袁清和。

  【防骗措施】

  1、切勿盲目轻信高利率。投资者要认真比对收益,拿不准的应该向专业人士进行咨询。年收益率超过15%要小心。同时要多想想,既然借款项目效益那么好,银行信贷资金为什么不介入,会不会是骗子。

  2、警惕自融平台搞资金池。如果一个公司拥有多个托管方,且无需开设多个账户,几乎都是资金池模式,一些骗子民间理财类公司通过利用新投资者的钱来向老投资者支付利息的模式,进行前期运作,让一些投资者前期尝到甜头,在骗取一定数量的资金后,卷款跑路。投资者可通过朋友打听或上网搜集资料,核实该平台是否与民间借贷公司、担保公司和典当行等合作者存在关联,以免造成被骗贷的情况。

  3、 防止假标。假标一般只有标题,没有任何详细信息披露。

  【友情提醒】民间理财类公司不是正规金融机构,不能吸收公众存款。如果民间理财类公司要求将投资款存入某些账户,请认真查询这些账户是不是民间理财类公司的自身账户或其主要经营人员及其关联方的账户。如果是,则属于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切勿参与。另外,如民间理财类公司为投资人和借款人私下提供担保服务,也要认真考虑其是否具有相应的担保能力,是否超能力提供担保。依据我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规定,股东以其投入公司资产为限对外提供有限责任,与股东其他财产无关,因此即使民间理财类公司提供借款担保服务,在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本息时,投资人也可能因为民间理财类公司注册资本较小需要承担一定的投资损失。

  高邮市金融办宣

  2015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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