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完善基础信息工作。在认真调查核实家庭人口、收入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基础上,通过信息平台上传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完成居民基本信息采集、录入、比对,确保信息不错不漏,数据真实、完整、准确,更准确掌握居民家庭经济信息,提高保障对象审核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时效性。
二是加强部门联动配合。结合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八个部门,合理分工,明确职责,各司其责,推动数据公开。民政部门负责收入认定和经济状况汇总工作;住房保障部门负责房产、房产交易、房产出租等情况;交通部门负责提供客运、货运服务信息;人社部门负责申请家庭社保缴纳等情况;公安部门负责提供申请家庭机动车辆拥有情况;住房公积金中心负责提供家庭成员住房公积金缴纳、使用情况;工商部门负责提供家庭成员从事经营活动情况;税务部门负责提供家庭成员纳税情况。
三是充分实现信息共享。通过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管理系统,民政、房管、公安、社保、工商、税务、住房公积金等相关部门实行联网联动,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与交换。对申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住房保障等政策的对象进行收入、财产信息核对,包括调查对象的房产产权与交易信息、公积金缴纳信息、车辆登记信息、社会保险缴纳与领取信息、国地税缴纳信息、工商登记或注册信息、交通货运或客运信息等相关资料信息的交换和核对,提高信息核对的权威性和完整性,搭建一个稳定可靠的、延伸到社区、覆盖到救助对象、民政、房管、公安等相关部门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