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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7月18日 星期五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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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兜底网”—城乡低保为困难群众架起“幸福桥”
  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由政府对符合条件的城乡困难群众给予生活保障,是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对传统社会保障工作的重大改革。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城乡低保工作,市、乡两级民政部门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推动,城乡低保标准和救助水平都有了大幅提升,对保障与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应保尽保”保障困难群众生活。截至二季度末,全市共保障城市低保对象899户1667人,发放低保金232.19万元;农村低保对象6431户14320人,发放低保金1425.13万元。落实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从7月1日起,城市低保标准从每人每月450元提高到500元,农村低保标准从每人每月310元提高到360元,实行差额补助。坚持动态管理,今年新增城市低保对象20人、退出157人、变更2人;新增农村低保对象2238人、退出3095人、变更311人。

  “四个坚持”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市民政局着力健全完善低保申请、申报审批、入户调查、民主评议、考核细则等规章制度,做到“四个坚持”,确保操作程序的规范化和执行政策的严肃性。一是坚持定期入户制度。实行定期登门入户调查,通过实地了解,及时、准确掌握低保对象家庭生活状况和经济情况,决定其是否退保或续保。二是坚持凡进必查制度。凡是新增对象、补差标准需要调整的对象、来信来访对象,每一户必经过详细调查核实,符合政策条件才准予纳入,入户率达100%。三是坚持有查必评制度。凡是入户调查的对象,必须进行民主评议、评审,做到情况准确、记录完整,作为调查核实、评审回复的有力依据。四是坚持上榜公示制度。审批前、审批后两次在乡镇、村(居)委会进行张榜公布,并设立市、镇两级举报电话,通过公开公示,接受群众评议,接受社会监督,实现“阳光操作”。

  “一户一档”规范低保档案管理。低保档案作为低保工作的产物和低保工作持续发展的基础,在实践中日益突显出其重要作用。市民政局不断夯实低保档案基础,加大档案规范管理力度,实行城乡低保档案管理一体化,做到材料齐全、管理规范、保管安全,有效发挥了档案的功能,有力推进了城乡低保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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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邮报专版03“兜底网”—城乡低保为困难群众架起“幸福桥” 2014-07-18 2 2014年07月18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