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保尽保”保障困难群众生活。截至二季度末,全市共保障城市低保对象899户1667人,发放低保金232.19万元;农村低保对象6431户14320人,发放低保金1425.13万元。落实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从7月1日起,城市低保标准从每人每月450元提高到500元,农村低保标准从每人每月310元提高到360元,实行差额补助。坚持动态管理,今年新增城市低保对象20人、退出157人、变更2人;新增农村低保对象2238人、退出3095人、变更311人。
“四个坚持”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市民政局着力健全完善低保申请、申报审批、入户调查、民主评议、考核细则等规章制度,做到“四个坚持”,确保操作程序的规范化和执行政策的严肃性。一是坚持定期入户制度。实行定期登门入户调查,通过实地了解,及时、准确掌握低保对象家庭生活状况和经济情况,决定其是否退保或续保。二是坚持凡进必查制度。凡是新增对象、补差标准需要调整的对象、来信来访对象,每一户必经过详细调查核实,符合政策条件才准予纳入,入户率达100%。三是坚持有查必评制度。凡是入户调查的对象,必须进行民主评议、评审,做到情况准确、记录完整,作为调查核实、评审回复的有力依据。四是坚持上榜公示制度。审批前、审批后两次在乡镇、村(居)委会进行张榜公布,并设立市、镇两级举报电话,通过公开公示,接受群众评议,接受社会监督,实现“阳光操作”。
“一户一档”规范低保档案管理。低保档案作为低保工作的产物和低保工作持续发展的基础,在实践中日益突显出其重要作用。市民政局不断夯实低保档案基础,加大档案规范管理力度,实行城乡低保档案管理一体化,做到材料齐全、管理规范、保管安全,有效发挥了档案的功能,有力推进了城乡低保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