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0岁的叶某是周山镇人,平时以在周边乡村做“道士”为生。今年6月27日上午,叶某驾驶自己的燃油助力车到邻村做“法事”,中午在雇主家中喝了几两白酒。傍晚“法事”做完,叶某晚饭时又喝了些啤酒。叶某自认为燃油助力车属于非机动车,不会被公安机关查处,晚饭结束后,叶某抱着侥幸心理骑着燃油助力车回家。可就在路上,叶某驾驶的燃油助力车与迎面而来的一辆电动车相撞,造成骑电动车的郭某当场死亡。
据民警介绍,目前,不少商家在销售燃油助力车时,往往以燃油助力车不用上牌照,毋须办理行驶证和上缴各种税费等好处来吸引顾客。可是,市场上的燃油助力车行驶速度都达到每小时40公里以上,其实质为轻便摩托车,属机动车范畴。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切勿听信商家的一面之词,驾驶燃油助力车无证上路不仅构成违法,而且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一旦醉酒驾驶还要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顾正义 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