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帮助我市妇女解决创业资金的瓶颈问题,更加有效地促进妇女创业就业,按照有关妇女小额担保贷款文件精神,市妇联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的支持,与财政、金融等部门密切配合,以强有力的措施推进了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顺利实施。2009年以来,市妇联按照女大学生、单亲贫困母亲、残疾妇女、农村失地妇女等优先原则,指导贷款妇女按照“个人申请-乡镇集中申报-市妇联、人社局、金融部门集中核查审批”的程序进行贷款。对申请贷款妇女的具体情况、诚信度及身体状况进行详细调查、登记造册,坚持做到家庭情况清、社会关系清、发展产业清,并按照“一户一档”,建立完善的贷款妇女档案和妇女小额担保贷款项目库。
据了解,为严把贷款项目关,市镇妇联、人社局、担保公司、经办银行组成4至5人的审核小组,共同对申请贷款妇女的家庭经济状况、发展意愿等进行调查摸底,检查其是否有创业项目、创业申请与实际是否相符,当场进行审核、建议发放数额,并通过电邮发给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审核,3至5个工作日内无意见就可以按程序发放,不再通过联席会议。这样既提高了工作效率,也减轻了申请户多次接受审核的负担。
与此同时,市妇联还根据妇女创业的需要和发展项目,在符合贷款条件的前提下,合理安排信贷规模,把农村妇女小额担保贷款重点向产业规模大、社员劳力多、市场品牌响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倾斜,向规模种养殖基地、巾帼来料加工基地等各类基地倾斜。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为了确保每一笔贷款都能及时还款贴息,经办银行每月5日前都会反馈贷款台账,市妇联据此在申报贴息时联同市财政局、经办银行认真对照原始申贷资料审核贷款贴息申报材料,坚持做到从源头上把关,确保申报贴息无疏漏。
薛超 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