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查,该行政许可事项属于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需要听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拟举行听证会,请要求听证的单位或者个人于2014年5 月25日前向本机关登记,并提供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逾期无人提出听证申请的,本机关将依法作出交通行政许可决定。
特此公告
高邮市运输管理处
2014年5月5日
许可机关地址:高邮市秦邮路132号联系人:张万全联系电话:0514-84610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