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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重纪念第二十二届“世界水日”(3月22日)暨第二十七届“中国水周”(3月22日—28日)~~~
隆重纪念第二十二届“世界水日”(3月22日)暨第二十七届“中国水周”(3月22日—28日)~~~
2014年03月21日 星期五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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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重纪念第二十二届“世界水日”(3月22日)暨第二十七届“中国水周”(3月22日—28日)
加强河湖管理 建设水生态文明
  □ 高邮市水利局

  今年3月22日是第二十二届“世界水日”,3月22-28日是第二十七届“中国水周”。联合国确定2014年“世界水日”的宣传主题是“水与能源”(Water and Energy)。我国纪念2014年“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活动的宣传主题为“加强河湖管理,建设水生态文明”。为了更好地推动今年的水法宣传活动,高邮市水利局结合实际我市实际,从三方面推动宣传纪念活动的展开。

  一、强化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保证水土保持事业发展。

  去年11月29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江苏省水土保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结合了我省经济发展及水土保持面临的形势和要求,可操作性更强,内容更加切合实际,对保证全省水土保持事业健康发展,进一步推动依法防治水土流失,创建我省生态文明具有重要意义。

  我省虽然是一个以平原为主的省份,据统计,全省水土流失面积达6279平方公里,占全省总面积的6.1%。近年来,我省虽然开展了以小流域为单元的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加强了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的监督管理,初步建立了水土保持检测网路,但水土流失仍然十分严重。水土流失会导致可利用的土地资源数量减少、土壤综合生产能力降低、江河湖库防洪和蓄水能力下降甚至引起水质恶化等一系列现象,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维护生态安全,水土保持任务艰巨。

  全面落实《条例》各项规定,我们将重点抓好六方面具体工作: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科学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加大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管理力度;因地制宜、综合利用,加快水土流失的综合治理工作;认真落实各项措施,加强水土保持的监测工作;加大跟踪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形成合力,统筹推进《条例》的实施,为谱写好美丽高邮做出新的贡献。

  二、加强湖荡管理,维护河湖健康。

  河湖是水资源和水生态的重要载体,河湖健康与否直接关系水生态好坏。为维护河湖健康,近几年,我省通过划定河湖管理与保护范围,建立健全建设项目占用水域补偿制度;每年对省管湖泊和骨干河流的健康状况进行评估,并发布评估报告;组成的湖泊管理与保护联席会议制度覆盖所有省管湖泊;在全省推动“河长制”;先后颁布实施《江苏省湖泊保护条例》等地方法规规章。通过内强河湖管理能力建设,外严法律体系构建和执法巡查,软硬结合,形成了一整套系统的河湖健康管理机制。

  我市从2010年开始,通过成立相关管理机构,大力宣传湖荡法规规章,加强湖荡管理能力建设,划定湖荡管理范围,开展湖荡管理执法巡查,湖荡管理逐步走上正轨,但违法开发湖荡行为有禁不止,全市湖荡面积不断减少,湖荡管理任务十分艰巨。湖泊湖荡作为一种重要的自然资源,发挥着调蓄洪水、供水、维护生态多样性、净化水质、养殖、航运、旅游等多种功能,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维护生态平衡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要加强湖泊湖荡的资源保护,充分发挥湖荡有效功能,科学合理利用,维护生态健康,防治水害发生。坚持依法管理,积极应对经济社会发展对河湖资源开发利用管理的新要求,完善涉河项目审查审批制度,优化行政许可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强化过程监管、后期评估和专项验收制度的落实,把工作重心放在规范服务上,在违章查处上出实招,不断提高管理效率和安全保障水平。

  三、多着并举,全力推进水生态文明城市创建。

  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2013年,经省政府同意下发的《省水利厅关于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明确提出,适应江苏“两个率先”的进程,着力化解水资源和水环境约束,建成有江苏特色的水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城乡水资源配置格局完善,河湖水生态系统完整,城乡水系通畅,水资源管理与保护体制机制基本理顺,水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实现水安全有效保障、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水生态系统健康、水环境优美和谐。

  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作为典型的水乡,高邮拥有得天独厚的水资源条件和水生态禀赋,多年以来,我市水利工作一直走在省、市前列,是省第一批实行水务一体化的县(市),是全国水利建设先进县、节水型社会建设示范点、国家级生态示范县(市),2011年被批准为江苏省水利现代化试点县(市)、2013年被批准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地区,高邮灌区续建配套工程建设是省、市水利名片等等,高邮已具有良好的水生态文明建设基础条件,为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乃至生态省提供了良好的资源保障。

  我市在综合考虑水资源禀赋、水环境条件等因素,按照上级政府、部门的具体部署和有关要求,申请开展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工作,并且获得省水利厅的批准,作为省级18个市、县试点之一,目前试点建设方案正在紧锣密鼓的编制中。我市力争通过典型示范推进,探索出具水乡特色的水生态文明建设模式,为建设美好高邮提供水生态支撑保障。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我们要加强水法律法规和水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强化水资源统一管理,严厉打击破坏水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广泛开辟资金渠道,推动建立政府引导、市场推动、多元投入、社会参与的水生态文明建设投入机制。大力开展培育公民在生产生活中的水道德观念,凝聚公众爱水、惜水、亲水、护水的共识,形成全社会关心水利、重视水利、支持水利、参与水利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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