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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28日 星期四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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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O13年度优化发展环境服务品牌、服务标兵入围候选对象公示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度优化发展环境服务品牌、服务标兵评选实施意见》的通知(邮办发〔2013〕33号)要求,着力打造一批主题内涵深、工作措施实、社会反响好的服务品牌,培养一批服务意识强、服务手段优、服务效果好的服务标兵,不断深化作风效能建设,优化发展环境。经各部门单位自主申报、评选领导小组评审,现将工商局“红盾巾帼示范岗”等12个服务品牌,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科长陈大明等11名服务标兵入围候选对象予以公示(以服务品牌名称和服务标兵姓名拼音为序),公示期至12月4日。公示期间社会各界人士如对下列服务品牌、服务标兵有异议,请致电84668110,或发邮件至3279133@qq.com反映。

  高邮市优化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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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O13年度优化发展环境服务品牌、服务标兵入围候选对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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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邮报专版042O13年度优化发展环境服务品牌、服务标兵入围候选对象公示 2013-11-28 2 2013年11月28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