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省文明办将委托扬州市文明办对我市城市文明程度指数进行测评。这次测评依据是《江苏省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操作手册》,测评内容包括“重点工作”、“公共环境”、“公共秩序”、“公共关系”等4类考察项目,主要采用实地考察、问卷调查两种方法测评。
张秋红强调,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是有效推动文明创建工作常态化的手段,也是城市品质自我提升的需要,更关系到我市新一轮的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明确职责任务,把握工作重点,掌握时间进度,扎实推动各项迎检工作;以更大的决心、更有力的措施,认真对照测评要求,拾遗补缺,一项一项地抓好落实。 尤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