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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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9月24日 星期二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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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区中山路实行交通组织调整的通告
  为有效缓解第一小学上学、放学时间给中山路和府前街等周边道路带来交通拥堵的矛盾,根据市政府意见和广大群众的迫切要求,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现拟对我市城区中山路实行交通组织调整,学生放学高峰期时间实行单向通行。具体通告如下:

  中山路(高公桥路至府前街段),放学高峰时段(中午10:30—11:30,下午16:20-17:20具体高峰段时间随学校作息时间调整而相应调整)禁止二轮摩托车以外的所有机动车自北向南行驶(寒暑假和节假日除外)。

  以上交通组织调整从发布之日起实施,执行先期,交警大队将加大宣传力度,广而告之,确保交通组织调整的顺利实施;10月10日后,对仍旧违反规定的,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处罚。

  高邮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

  201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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