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路(高公桥路至府前街段),放学高峰时段(中午10:30—11:30,下午16:20-17:20具体高峰段时间随学校作息时间调整而相应调整)禁止二轮摩托车以外的所有机动车自北向南行驶(寒暑假和节假日除外)。
以上交通组织调整从发布之日起实施,执行先期,交警大队将加大宣传力度,广而告之,确保交通组织调整的顺利实施;10月10日后,对仍旧违反规定的,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处罚。
高邮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
201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