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发布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意见。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从八方面提出支持措施并作出部委分工安排,即确保实现小微企业贷款增速和增量“两个不低于”的目标,加快丰富和创新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方式、着力强化对小微企业的增信服务和信息服务、积极发展小型金融机构、大力拓展小微企业直接融资渠道、切实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加大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政策支持力度、全面营造良好的小微金融发展环境等。
■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日前,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提出到2015年,我国节能环保产业年均增速在15%以上,总产值要达到4.5万亿元,成为国民经济新的支柱产业。
■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完善信息消费支持政策。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提出信息消费增长的主要目标为,到2015年,信息消费规模超过3.2万亿元,年均增长20%以上,带动相关行业新增产出超过1.2万亿元,其中基于互联网的新型信息消费规模达到2.4万亿元,年均增长30%以上。基于电子商务、云计算等信息平台的消费快速增长,电子商务交易额超过18万亿元,网络零售交易额突破3万亿元。《意见》主要内容包括,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切实改善企业融资环境。改进和完善电信服务。加强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建设。开展信息消费统计监测和试点示范等。
■银监会新规放松境内企业设立中资银行的门槛。银监会日前发布公告称,中国银监会对《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进行了修订。对照此前2006年版本,新办法在中资商业银行设立方面特别是境内企业发起设立中资银行方面有一定放松,除审慎性条件外再无硬性指标。在其审慎性条件中,取消了“地方政府不向银行投资入股,不干预银行的日常经营”;去掉了“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不低于8%,非银行金融机构资本总额不低于加权风险资产总额的10%”,以及“权益性投资余额原则上不超过其净资产的50%(合并会计报表口径)”的要求等。
■《高邮市建筑业总部集聚区若干政策意见》出台。日前,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高邮市建筑业总部集聚区若干政策意见》,在城南经济新区统一规划建设高邮市建筑业总部集聚区,规划面积160亩,其中建筑企业总部办公楼群占地总面积145亩,配套商业区占地总面积15亩。在集聚区规划、供地政策、税收政策、规费政策、管理及服务、考核政策等方面做了规定。
■《市政府关于推进当前全市光伏产业发展的政策意见》下发。近日,我市就推进当前全市光伏产业发展提出十条政策意见。即相关部门要推动政府与企业间的信息共享;鼓励企业复工生产,给予生产企业全额奖励增值税、所得税的地方留成部分;与国内外大企业合作、兼并重组后投入实质生产的,给予新增实收资本千分之三到百分之一的一次性奖励;对光伏企业房地产办证予以优惠;对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按生产设备实际投入总额的百分之一点五给予奖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