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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4月15日 星期一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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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为进一步方便公积金缴存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提高办事效率,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建设银行扬州分行合作为缴存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龙卡。根据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发放住房公积金龙卡的通知》的精神,为做好我市住房公积金龙卡的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龙卡的发放对象为全市范围内所有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二、职工在领取住房公积金龙卡后,原住房公积金卡自动作废,不再使用。 

  三、各缴存单位要按照分中心要求,由经办人携带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件于4月15日后到建行盂城支行领取单位职工个人信息数据电子文件。 

  四、单位核对好每位正常缴存职工姓名(必须以身份证上的姓名为准)和18位身份证号码及手机号码,录入领取的数据文件中并将核实后的数据电子文档《单位职工公积金龙卡信息资料》和每页加盖公章的纸质文档,及时报送建行盂城支行。 

  单位批量制卡发放工作于本通知下发之日正式开始,各单位须在2013年5月30日前完成申请工作。为确保及时、准确的发放住房公积金龙卡,各缴存单位应积极配合住房公积金龙卡发放工作,不得拖延或拒绝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龙卡。 

  联系方式: 

  1、扬州市住房公积金高邮分中心 

  联系人:陈旭 联系电话:84600817

  电子信箱:gygjjcx@163.com

  2、建设银行盂城支行

  联系人:吴柏 杨晓忠 联系电话:84612965 

  电子信箱:gyjhgjjlk@163.com 

  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高邮分中心

  二O一三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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