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宣传工作的作用,一般的理解是争取支持、引导舆论、树立形象,但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具有特殊性,它需要公众的参与,需要公众具有较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比如非药品冒充药品问题,如果公众没有查看“国药准字号”的习惯,没有区分药品与非药品的意识,仅靠监管肯定是不够的。从这个角度来说,宣传其实也是监管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实现科学监管的重要手段。
可以说,“宣传也是监管”。考察食品药品监管宣传工作的有效性,就是看其在服务、促进监管中发挥了多大的作用。实现“宣传也是监管”理念,首先要加强宣传策划,特别是要围绕食品药品监管中心工作加强宣传策划,在每一项重要监管任务的启动、开展、总结过程中,都要体现宣传策划的意识。另一方面,有效的监管、周密的策划,也为新闻宣传工作提供了丰富的素材。总之,在宣传方法上,要把宣传变为新闻,用新闻来宣传,不断提高宣传的新闻性。在宣传方式上,要融宣传于监管和服务之中,广泛开展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群众的社会宣传活动,通过简报宣传、网络宣传、警示宣传、咨询宣传、“监管”宣传,不断提高宣传的覆盖率、渗透率和传播率。
同时,在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宣传平台基础上,建立和完善三大宣传平台。一是民主监督平台。通过召开座谈会、汇报会或定期走访等形式,向市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行政相对人等开展直接的宣传,特别是要加强面向行风监督员的宣传,及时向监督员通报各类信息,邀请监督员参与各类活动;二是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网站平台。开辟宣传专栏,发布食品药品安全警示,及时更新相关信息;三是“国家药品安全示范县”建设平台。创建“国家药品安全示范县”是我局近三年的中心工作之一,也是开展社会宣传活动的重要平台。创建工作本身也为探索、完善一种行之有效、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社会宣传形式提供了契机。
食品药品监管宣传工作是实现科学监管的一个重要方面,我们将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并在平时的工作实践中善于捕捉亮点、解剖难点、把握重点、追踪热点,共同开创食品药品监管宣传工作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