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收项目名称:城东农贸市场周边地块改造项目
二、房屋征收范围:城东农贸市场东侧、南侧地块部分居民及单位(详见规划红线图)
三、征收补偿方案:见附件
四、房屋征收期限:2012年8月9日——2012年8月20日
五、房屋征收部门:高邮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六、项目牵头部门:高邮市城乡建设局
七、监督举报电话:市监察局(征收效能监察组)84663208
八、凡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凭《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等相关手续到房屋征收指挥部(指挥部设在武安社区城郊小学)办理房屋征收补偿安置事宜。被征收房屋产权或使用权如有争议或设有他项权的,请尽快通过协商或诉讼自行解决。
九、被征收人及利害关系人如对本征收决定不服的,可在征收决定公布之日60天内向扬州市人民政府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高邮市人民政府
二O一二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