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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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3月29日 星期四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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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和中宣部、民政部、公安部等八部委《关于做好文明祭扫平安清明相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各乡镇、园区要积极开展以“文明祭扫、平安清明”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引导群众自觉破除陈规陋习,抵制低俗愚味行为。针对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短时间、小空间、高密度”的特点,高邮市民政局特敬告广大市民,错开清明2、3、4日三天的祭扫高峰,谨防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和人员踩踏事件的发生,坚决制止祭扫过程中的封建迷信活动,倡导文明祭祀新风尚,营造清明节“传递亲情、传承文化”的传统氛围。 

  高邮市民政局

  二O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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