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谈中,主管部门要求各经营户必须证照齐全,严格落实索票索证制度,严格把控产品进货来源,确保经营销售的电动车有生产厂家的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等手续和相关质检报告。同时,要配合市监部门做好抽检工作,严禁拼装改装电动自行车,严禁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和“三无”电动自行车及配件。此外,严格落实销售环节质量安全要求,做好产品销售及售后服务工作,加强经营自律,主动接受消费者和全社会的监督。
会后,各经营户签署了电动车规范经营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