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获奖人员,凡属扬州市范围内身份证号的,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属外县市身份证号在扬州地区就业人员的,携带本人身份证以及扬州地区所属单位证明原件,到高邮分中心二楼业务科领奖(地址:高邮市文化宫路14号,电话:84600817);如委托领取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携带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兑奖期限:从2017年5月12日起至2017年5月30日止(节假日除外)
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高邮分中心
中国农业银行高邮支行
高邮市新闻信息中心
二0一七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