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服务企业为抓手促进转型发展。制定详实计划,逐年制定实施工作计划,每年部署实施30多项服务实事。开展走访联系,与全市500多家企业建立了紧密高效的服务联系,共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47次,围绕知识产权、公司治理、合同签订等主题,举办培训讲座、座谈研讨、以案释法等活动126场次,2000多位企业经营、法务人员接受了司法实务指导。提供司法支持,主动征询司法服务需求,帮助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评估法律风险,分析经营问题,解决涉法涉诉难题,共妥善处置企业经营涉诉纠纷4000余件,帮助企业追回债权5.7亿元,300多家中小企业由于司法及时介入缓解了经营困难。
(二)以服务项目为重点提供司法保障。主动前移司法关口,提前介入与大局工作有关的社会矛盾,与经信委以及项目所在乡镇园区建立固定联系,组织开展项目建设涉诉矛盾排查登记,及时提出司法对策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审慎处理涉诉纠纷,对项目建设引发的涉诉纠纷,按照保障合法建设、维护群众权益、解决实际问题的工作思路,注重案结事了,近年来我院审理的涉及项目纠纷调解撤诉率达100%。依法排除非法妨碍,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协同配合,共妥善处置92件重大排妨案件,有力维护30多个重大项目建设秩序,得到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
(三)以司法建议为载体拓展服务成效。开展司法调研,通过案件审理,发现具有普遍性、全局性的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先后开展了劳动密集型企业劳资纠纷、房屋拆迁纠纷、未成年人犯罪等15项专题调研,其中关于村级债务涉诉纠纷的调研报告被省高院《领导参阅》全文转发,关于我市灯具产业知识产权纠纷现状的调研活动引起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提出司法建议,发现个案背后的深层次问题,提出前瞻性的风险提示,及时向上级领导提供决策参考,共编报情况反映232篇,发出司法建议69个,其中反映土地出让金流失、案外人插手民间纠纷等问题引起上级高度重视,市委主要领导先后15次批示肯定法院服务大局工作成效。
(四)深入推进“和谐共建”活动。建立工作联系,与5个重点乡镇、6个社区、14个村组、8个部门建立结对和谐共建关系,并选派16名法官进驻社区,与全市93名大学生村官建立挂钩联系。开展矛盾排查,深入社区乡镇,了解社情民意,把握基层纠纷类型、特点和动态,为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提供可靠依据。探索联动机制,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对复杂的矛盾纠纷,进行风险评估,采取稳控措施,主动介入、超前工作,努力把纠纷化解在基层社区,与共建单位协同化解重大社会矛盾476件,在社区内迅速平息民间纠纷2357起。2011年,被表彰为全省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先进集体。
(五)切实加强涉诉信访工作。强化源头治理,开展“无讼社区”创建活动,努力优化办案质量和效果,提高一审服判息诉率,有效预防和减少信访案件的发生,来信来访总量保持逐年下降的良好态势。健全长效机制,加强信访联动、责任追究、稳控预防等方面的制度建设,切实做到信访案件专人负责、信访苗头提前预判、信访流程环环相扣、稳控措施及时跟进。妥善处置信访矛盾,共有效化解中央政法委等上级机关交办的重点信访案件70件,赴省进京信访人数连续四年保持扬州地区法院最低,被省高院表彰为全省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先进集体。
(六)扎实做好重点案件化解工作。争取党委支持,着力营造“内外结合、多方联动”的信访矛盾化解格局,及时向市委汇报信访工作动态,召开专题联席会议25次,解决重大疑难涉诉信访矛盾16个。落实包案机制,院领导包案负责,逐件制定化解措施,针对少数“骨头案”,多措并举加强稳控措施,成功化解5件历史遗留重点案件,涉诉、涉执、信访以及长期未结案件数大幅下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