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2011年6月30日前在市民政局注册登记的各类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均应接受年检。年检时间从2012年3月1日开始,到2012年5月31日结束。逾期不参加年检的各类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视为自动放弃登记管理,今后将不得以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开展各项活动。《年度检查报告书》可直接到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民政窗口领取(联系电话84661592),也可登陆高邮民政网(www.gysmzj.gov.cn/)下载。
高邮市民政局
二O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