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专版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2025年08月28日 星期四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普法专题

  普法专题

  案情简介:

  陈某系某公司员工,从事广告制作安装工作。2022年9月13日17时左右,陈某在将一块PVC广告牌从厂房搬运至门外货车车厢过程中,于厂房外台阶处不慎摔倒,致右踝、右腓骨受伤。2023年2月16日,陈某申请工伤认定,公司以摔伤地点在厂房外、不属于“工作场所”为由提出异议。

  处理结果:

  人社局认定为工伤。公司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法院驳回其诉讼请求

  法律分析: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里的“工作场所”是指劳动者履行工作职责的地点,包括固定工作区域(如办公室、车间)和因工作需要临时变动的场所(如外出洽谈业务、现场施工等),还包括工作时间内职工来往于多个场所之间的合理区域。总之,根据劳动者的职务、工作需要等情形,职工为完成工作职责而涉及的相关场所可以认定为“工作场所”。

  陈某搬运广告牌系工作职责,搬运过程属连续行为,厂房门外仍属用人单位有效管理区域,系工作场所的自然延伸,且其受伤系履职所致。故陈某受伤,应予以认定为工伤。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第01版:一版要闻
   第02版:综合新闻
   第03版:专版
   第04版:专版
   第05版:专版
   第06版:教育园地
   第07版:特别报道
   第08版:专版
扬州市工会深化集体协商工作观摩推进活动在邮成功举办
省总工会女工部部长杨翠娥来邮调研工会工作
市总工会开展2025年夏季安康“三送”活动
市“驿见钟情”职工交友“一镇两区”专场活动成功举办
市总工会与太阳雨志愿者协会联合开展新业态群体亲子公益活动
2025年市总工会爱心暑托班(工会夏令营)完美落幕
市总工会开展新入职人员岗前培训
普法专题
高邮镇总工会开展“童趣探秘·快乐成长”研学活动
城南新区总工会开展夏季“三送”活动
龙虬镇工会开展机器人编程兴趣课程点亮暑托时光
高邮报专版08普法专题 2025-08-28 2 2025年08月28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