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非机动车车主们:
近日,我市城区部分路段非机动车停放秩序混乱,严重影响交通秩序、市民通行安全、城市市容环境。为加强非机动车停放管理,保持整洁、有序的市容交通环境,现就规范非机动车停放秩序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非机动车上路行驶前应取得牌照,否则不得上路行驶;
二、非机动车辆应当停放在非机动车停车位内,并按箭头指示,顺向有序停放,排列整齐;
三、非机动车辆不得停放在非机动车停车位以外的机动车道、消防通道及其他非机动车禁停区域;
四、非机动车停放不得侵占机动车停车位;
五、非机动车停放不得压占盲道;
六、沿街道路两侧不得长期停放影响城市市容的非机动车辆;
七、禁止非标电动三四轮车、机动三轮车占用路内停车位停放。
对于违反规定停放的,市城市管理部门将会同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清障拖离至指定地点并实施处罚。
请所有被拖离的非机动车车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购车凭证,按照停车区域到相应的地点领取:(1)在北澄子河以北、文游北路以东区域的,到城管综合执法四中队(秦邮路128号)领取;(2)在文游北路以西、北澄子河以南、盐河以西、府前街-海潮东路以北区域的,到城管综合执法一中队(盂城南路10-1号)领取;(3)府前街-海潮东路以南(含路)、盐河以西、大寨河以北区域的,到城管综合执法六中队(蝶园南路69号)领取;(4)海潮东路以南(含路)、盐河以东、南关灌渠以北的区域,到城管综合执法八中队(沿河农贸市场东侧)领取;(5)海潮东路以北、盐河以东、北澄子河以南的区域,到城管综合执法三中队(海潮东路道路客运公司二楼)领取;(6)大寨河以南的区域,到城管综合执法九中队(文游南路677号)领取。(联系电话:84664110)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非机动车停放管理规定,做到文明出行、规范停放。对违反非机动车停放秩序,不听劝导或阻碍执行公务的,将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高邮市城市管理局
高邮市公安局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