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副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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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20日 星期二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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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坡

  □ 潘万宝

  过去很长一段时间,一般县级城市的城区道路路幅大都较窄,通常都是混合交通。机(动车)非(机动车)不分,行人、非机动车同机动车在同一个路面上行驶,行人和非机动车靠边行驶。由于城市道路上行人、非机动车、机动车数量少,大家一度时期也相安无事。

  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区车辆和人员快速增多,道路交通压力越来越大,交通事故频发。新建、改建、扩建道路,解决机非分道行驶、非机动车乱停乱放问题成为必然选择。

  按照人行道设计规范,人行道通常要比机动车道高10至20公分。很长一段时间,这种设计标准确保了行人和车辆各行其道。骑自行车的市民如需靠边停车,只需一手扶自行车龙头,一手抓住自行车后面的书包架,一手拎,一手推,自行车轻而易举地就上了人行道,这样自行车大都能在沿街店面门前依次停放。

  2000年左右,电动自行车开始出现,虽然它有电池驱动,具有机动车特征,却是按照非机动车进行统计管理。那时,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在机动车道的现象非常普遍,这与城区文明规范停车要求格格不入。尽管有关部门加大了处罚力度,但收效甚微。究其原因,除了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文明停车意识不强之外,车身重(电动自行车驱动电池及车架的加重,轻者二三十公斤,重则四五十公斤)、路牙高、驾驶人力气小(特别是妇女儿童)也是一个很重要的因素。

  由于城区道路建设、改造时,有关部门单位依然严格按照原有技术规范设计、建设、验收,电动自行车上路牙难、不规范停放的难题依然难以根治。

  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责任分工,市政府把非机动车(含电动自行车)文明规范停放秩序的整治任务交给了城管部门。公安、城管部门在相关会议上力主把人行道降坡,便于电动车驾驶人能把车子推上人行道停放。起初,这样的建议没有引起太多人在意。有关部门单位依然坚持按照原有的设计、建设规范标准执行。后来,相关部门参加市政府组织的外出考察学习,现场观摩了先进管理城市道路建设、改造的成功范例。事实终于让大家统一了思想,那就是:不能再死抱“规范、标准”,必须坚持人性化,必须与时俱进。

  思想统一了,一切就好办了。相关部门立即行动,分两步走:第一步,就是对暂时不会提档升级的道路进行局部降坡。在人行道每隔一段距离以及人行道的尽头,把路缘石和人行道路面削下去一个弧形的凹槽,便于电动自行车上下高于非机动车道路面的人行道;第二步,就是对即将提档升级的道路,修改施工标准,把原有的路缘石和人行道路面的高度由10至20公分降低到5至10公分。部分道路甚至把人行道的路面高度和机动车、非机动车路面持平,用彩色沥青摊铺人行道路面,用同路面等高的路缘石把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区分开。在交通高峰期,非机动车流量太大时,可以暂时借用人行道通行,这样又解决了非机动车拥堵问题,一举两得。

  通过这两项改造,非机动车难上路牙、在非机动车道随意停放的痼疾顽症迎刃而解。非机动车在人行道上施划的停车位内顺向有序停放成了城市一景。

  这个问题的成功解决,使我们懂得,技术规范、标准不可能随时修改,它有一定的滞后性;新的技术规范、标准就来自于实际使用过程中的不断创新、突破和完善、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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