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邮法宣 记者 东方)近日,省高院通报全省法院开展禁毒工作有关情况,发布7起毒品犯罪及涉毒次生犯罪典型案例,我市法院审理的李纲贩卖、运输毒品,洗钱案入选。
2021年12月至2022年5月,被告人李纲明知佐匹克隆、咪达唑仑属于国家规定管制的精神药品,且他人出于非法目的购买,仍从非法渠道获取后,利用Telegram等软件与买家联系商定交易价格、寄送地址等,并采用快递邮寄的发货方式向黄某某等人5次销售佐匹克隆片共计12片、咪达唑仑注射液共计16支。李纲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所得的来源和性质,通过虚拟货币USDT收取毒资,后将虚拟货币USDT卖出转换为人民币使用。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纲多次贩卖、运输毒品,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且系情节严重;掩饰、隐瞒毒品犯罪所得的来源和性质,构成洗钱罪。李纲犯数罪,依法应当数罪并罚。李纲归案后揭发他人犯罪行为,且查证属实,构成立功,依法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