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张笛为高邮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倪荣军的高邮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徐伟力的高邮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冯步勤的高邮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