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任命:
龙在祥为高邮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冯广东为高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赵小山为高邮市民政局局长;
吴俊为高邮市司法局局长;
陈刚为高邮市财政局局长,免去其高邮市行政审批局局长职务;
李长太为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宗兰妹为高邮市数据局局长;
王焕宏为高邮市信访局局长。
决定免去:
顾权斌的高邮市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杨朝友的高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居育明的高邮市民政局局长职务;
濮国华的高邮市司法局局长职务;
秦超的高邮市财政局局长职务;
高日平的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陈维飞的高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徐跃亮的高邮市信访局局长职务;
倪荣平的高邮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