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推进机动车驾驶培训学校管理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相关规定,切实消除教练车教学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保障居民出行安全,结合我市驾校及道路交通管理实际情况,决定对高邮市区域内小型汽车道路驾驶技能训练路线和时间进行调整。现通知如下:
一、训练线路和时间
(城北片):壁社路(南起凌波路,北至腰圩路)
腰圩路(西起壁社路,东至佛塔路)
佛塔路(北起腰圩路,南至波司登大道)
波司登大道(东起佛塔路,西至华山路)
华山路(北起波司登大道,南至凌波路)
凌波路(西起华山路,东至壁社路)
(城南片):新联路(北起兴区路,南至新科路)
新科路(西起新联路,东至新驰路)
新驰路(南起新科路,北至兴区路)
兴区路(东起新驰路,西至新联路)
以上道路每天7:00-8:30、11:15-12:00、13:30-14:30、16:30-18:00禁止从事教练车教学活动。夜间教学应放置警告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临泽片):镇南路(西起振兴路,东至202县道)
202县道(北起镇南路,南至301县道)
301县道(东起202县道,西至临川路)
临川路(南起301县道,北至镇南路)
(湖西片):送桥大道(扬菱线路口至滨河路口)
滨河路-望湖路(送桥大道路口至承熙路路口)
承熙路(驾校训练场门口)
天兴路-镇北路(承熙路路口至扬菱线路口)
扬菱线(镇北路口至送桥大道路口)
二、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相关规定,开展道路驾驶技能训练活动,教练员要全程陪同,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的路线和时间进行,不得在主城区、乡(镇)集镇区主要道路及省道进行驾驶培训,非教练车辆不得进行教学活动。对各类道路违规教学活动、违法高发的培训机构,公安交警部门将联合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以上通知至2023年7月20日起实施,原相关规定自动废止。
特此通知。
高邮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高邮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3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