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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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10日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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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代表分组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和其他有关报告——~~~
市政协委员分组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和其他有关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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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1月11日 星期三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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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财政经济委员会举行会议

  本报讯(记者 翁正倩)10日下午,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财政经济委员会举行会议,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提交的《关于高邮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市财政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提交的《关于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进行审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王永海出席会议。

  在对《关于高邮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后,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22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宏观环境和新冠疫情冲击,全市上下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安排,全面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大要求,加压奋进,砥砺前行,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快推进新旧动能转换,经济运行平稳有序、稳中有进,基本完成了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保持了经济社会大局稳定。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市政府提出的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符合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决策部署,指导思想明确,重点突出,主要目标和工作安排科学合理、积极稳妥,工作举措扎实有力、切实可行,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

  在对《关于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后,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22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深入贯彻中央、省、扬州市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委全会精神和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有关决议确定的目标任务,深入贯彻“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大要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质增效、更可持续要求,稳步推进各项财税改革和财政管理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稳步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和资金保障,预算执行总体平稳有序。

  当日会上,财政经济委员会还对2023年计划草案和2023年市级预算草案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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