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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邮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高邮市应急管理局防灾减灾宣传专题活动
2022年05月12日 星期四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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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轻灾害风险 守护美好家园
——高邮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高邮市应急管理局防灾减灾宣传专题活动

  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14个全国防灾减灾日,5月7日至13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为纪念“高邮宝应4.9级地震”十周年,深化防灾减灾宣传,高邮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开展防灾减灾知识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进家庭等宣传活动,提升全民灾害风险防范意识,掌握防灾减灾知识,提高自救互救技能,携手共创幸福生活。

  组织动员,多方参与

  市减灾办组织召开了高邮市自然灾害防御季度会商会。市减灾办主任、应急管理局副局长顾宏主持会议并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年来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系列论述和重要讲话精神、应急管理部委员会重要文章《党领导新中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历史经验与启示》、《全市2022年一季度安全减灾形势分析及四月份风险防范提示报告》等资料。同时就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部署情况开展讨论,资源整合,多方参与,形成宣传合力。

  全面消杀,助力复产复工

  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时期,市减灾办联合高邮蓝天救援队在防疫核酸点、人群密集区、交通卡口等重点地区开展防控消杀工作。

  “五进”宣传,多聚并措

  市减灾办组织减灾委成员单位开展防灾减灾知识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进校园等宣传活动,提升全民灾害风险防范意识,普及防灾减灾知识,提高全民灾害风险防范意识,提升自救互救技能。

  进社区,开展地震疏散演练:为纪念“高邮宝应4.9级地震”十周年,市减灾办联合市应急管理局、地震局等相关单位在高邮镇黄渡社区组织居民开展地震应急演练,提高社区居民自救互救能力。

  进企业,开展安全大检查:市减灾办召开全市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宣传暨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推进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营造安全发展稳定的社会环境。

  进机关,开展集中宣传:市减灾办联合减灾委相关成员单位,在我市健康主题公园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活动,现场群众积极参与,热情非凡。

  进校园,提升减灾意识:市减灾办联合市教体局、应急局、气象局、消防大队、红十字会等减灾委相关成员单位,在市第一小学教育集团宝塔校区开展科普教育,现场小朋友踊跃报名,积极参与,通过寓教于乐的方式增加了小朋友对防灾减灾知识的兴趣,也提升了灾害应对能力。

  环湖骑行,提升使命感和责任感

  为纪念“高邮宝应4.9级地震”十周年,结合本年度防灾减灾宣传主题,市减灾办举办了“减轻灾害风险 守护美好家园”绿色骑行活动。市应急管理局、地震局、水利局、气象局共同参加。

  骑行队伍从运河西堤文化公园出发,途经高邮二桥、运河西堤到达马棚湾地震决口遗址纪念碑,单程15公里。活动中,大家还就马棚湾地震决口遗址相关情况、市地震防治的历史进程及相关工作、我市水涝水灾史及水文普及防震减灾知识做了进一步了解。

  此次活动旨在深化防灾减灾宣传,时刻提醒所有参与者对于防灾减灾事业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提高我市防灾减灾应急处置水平,提升全民灾害风险防范意识,掌握防灾减灾知识,提高自救互救技能,携手共创幸福生活。

  自然灾害民生保险   持续提高群众抵御自然灾害能力

  2008年5月12日,一场有着巨大破坏力的地震在四川汶川发生,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进一步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推动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水平,经国务院批准,从2009年开始,每年的5月12日定为"全国防灾减灾日"。一方面顺应社会各界对中国防灾减灾关注的诉求,另一方面提醒国民前事不忘、后事之师,更加重视防灾减灾,努力减少灾害损失。

  高邮市地处苏中里下河地区,江苏地理之心,全市总面积1963平方公里,水面率40%。全市共有13个乡镇园区,83万人口。由于我市特殊的地理位置、特定的地貌地势,自然灾害以水旱灾害为主,兼有台风、龙卷风、地震等灾害。为保障群众灾后生活,提高广大市民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建立健全重大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高邮市政府将购买自然灾害民生保险列入每年民生幸福工程组织实施。

  截止目前,自然灾害民生保险项目正持续保障着我市25万户,83万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何为自然灾害民生保险?自然灾害民生保险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将保险引入灾害救助领域,建立政府救助、保险保障、社会救济、自助互救“四位一体”的自然灾害救助新机制。自然灾害民生保险分为:自然灾害人身意外伤害险和自然灾害家庭财产险两类。

  自然灾害民生保险保障范围?自然灾害民生保险中的自然灾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承保范围包括因1、暴风、暴雨、暴雪、崖崩、雷击、洪水、龙卷风、飑线、台风(热带风暴)、泥石流、崩塌、突发性滑坡、地面突然下陷、冰雹(凌)、地震自然灾害造成的人身伤害;2、因火灾或爆炸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仅限居民个体,不包括企业事故,下同);3、因飞行物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造成的人身伤害;4、在上述1、2、3项事故中因抢险救灾行为造成的人身伤害(自然人,不限户籍);5、在上述1、2项事故中因非自杀和非本人犯罪行为造成的自身人身伤害。最高赔付30万元。

  自然灾害家庭财产保险,保险范围:凡具有高邮市户籍的居民在高邮市范围内的自有住房,因系列原因造成房屋建筑损失:1、暴风、暴雨、暴雪、雷击、洪水、飑线、台风(热带风暴)、泥石流、龙卷风、自然灾害导致的地面突然下陷、冰雹(凌)、严重冰冻、地震;2、家庭火灾、爆炸(不包括企业安全生产事故);3、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保险人按照每户赔偿限额为限另行支付。最高赔付10万元。

  上一年度,自然灾害民生保险共理赔109次,理赔约9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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