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张群 记者 杨晓莉)11日从市医保局传来好消息,根据相关规定,从本月12日起,我市公立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再次下调,单人单检20元/次,混采检测4元/人次。
大规模核酸筛查和高频率检测是“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关键手段。今年4月3日,省医疗保障局、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价格的通知,第五次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价格。时隔一月余,11日,我省再次发布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价格的通知,旨在更好适应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常态化需要。《通知》下发后,我市医保部门积极响应,根据文件精神,第一时间下调核酸检测价格。即:从5月12日起,降低公立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价格,单人单检价格从28元/次调整至20元/次(含试剂等耗材),混采检测价格从8元/次调整至4元/人次(含试剂等耗材)。调整后价格均为最高指导价格,不得上浮。此外,要求各公立医疗机构严格按照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技术规范开展检测服务,应同时提供单人单检和混采检测两种服务选项,在符合疫情防控规定前提下,让“愿检尽检”群众自愿选择。
当前,市医疗保障部门正及时做好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信息更新维护工作,督促医疗机构严格执行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