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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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5月10日 星期二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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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买单撑起“保护伞”——
意外伤害险已惠及500多名残疾人

  本报讯(通讯员 仇素峰  记者 杨晓莉)日前,家住甘垛镇河口村的重度肢体残疾人陆巧凤从残联负责人手中拿过一笔2万元理赔金后感慨道:“真是太感谢党和政府的好政策了,我们不仅可以免费参保,而且受到伤害后还能得到赔偿,生活有了基本保障。”

  陆巧凤自幼双腿残疾,其丈夫几年前因交通事故也落下了残疾。虽然夫妻俩双双行动不便,但在各项惠残政策的帮助下,家庭生活得到充分保障。然而不久前,陆巧凤丈夫因意外不幸离世,这一下子让她的生活陷入困境。得知情况后,市、镇残联向其伸出援助之手,上门看望慰问。鉴于其身体状况,对理赔资金的需要更急迫,残联工作人员积极与保险公司联系,收集相关资料,为其梳理理赔事项,很快将赔偿金送到其手中。

  陆巧凤拿到理赔金源于我市为持证残疾人免费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这项惠残政策。为进一步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增强残疾人抵御意外风险能力,降低残疾人返贫风险,提升残疾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我市连续多年为辖区内所有持证残疾人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费标准每人每年40元,残疾人无需出资,解决了残疾人面临购保难、门槛高的问题。据了解,参保的残疾人发生意外伤害,最高可获得12000元的医疗费用赔偿;因意外伤害导致住院的,可获得每天50元(累计不超过180天)的住院津贴和最高10000元的医疗费用赔偿;因意外伤害导致原先残疾以外的残疾,可根据1级到10级评残标准获得3.2万元的10%至100%不等的伤残赔偿;因意外伤害导致死亡的,可获得3.2万元的身故赔偿。不仅如此,参保残疾人还参加了团体重大疾病险,在参险期间如初次确诊31种重度疾病,则可获得1万元的重大疾病赔偿。据统计,自政策实施以来,我市已为500多名残疾人提供了意外伤害和住院医疗等理赔服务,理赔金额达60余万元。

  为切实把这件好事做好、好事做实,让残疾人享受到这一政策惠利,作为主要负责部门,市残联加强了与保险公司的合作,互通有无,建立了良好的共享机制,以此精准提升残疾人的保险理赔率。下一步,市残联将一如既往地做好全市残疾人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作,让这一惠残政策为全市残疾人撑起抵御意外伤害的“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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