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谢丹丹 记者 赵妍东方)近日,司法部通报表扬了“法援惠民生 扶贫奔小康”品牌活动表现突出单位和个人,其中江苏有5家单位10名个人被通报表扬。我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科长李峰被通报表扬,是扬州市唯一被通报表扬的个人。
多年来,李峰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全力做好法律援助事业,为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坚实的法治力量。自其从事法律援助事业以来,接待群众3000余人,调解群体性纠纷30余件,收到锦旗10余面。在他带领下,高邮市法律援助中心先后被授予江苏省、扬州市先进集体、省规范化法律援助中心、扬州市人民满意政法单位等多项荣誉,其本人也获得了扬州市法治建设先进工作者、扬州市优秀法律服务工作者、高邮市政府法制工作先进个人等多项表彰,并被纳入省司法行政“155人才工程”骨干型人才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