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特别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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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5月28日 星期五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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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邮市职工医保门诊特殊病种认定责任医师名单的公示
高邮市职工医保门诊特殊病种认定责任医师名单 说明:1.部分门诊特殊病种认定责任医师较多,未全部公示; 2.居民医保门诊特殊病种认定责任医师可参照该名单执行。

  根据扬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统一全市职工医疗保险二类门诊特殊病种有关政策的通知》(扬医保〔2021〕6号)和《关于印发扬州市职工医保门诊特殊病种经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扬医保办〔2021〕5号)要求,经定点医疗机构自主申报、市医保中心审核确认,现将我市职工医保门诊特殊病种认定责任医师名单予以公示。

  高邮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结算中心

  2021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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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邮市职工医保门诊特殊病种认定责任医师名单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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