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特别报道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2021年05月07日 星期五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于在邮房地产估价机构经省住建厅备案登记机构名录的公告
(2021年度)
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登记名录 注:1、以上排名不分先后。2、实行年度登记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及《关于贯彻落实资产评估法 规范房地产估价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房地产估价行业管理,经资产评估机构申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自2021年5月起,具备在邮从事房地产估价业务资格,由我局统一登记并现公告如下。在全市范围内,各房地产征收(拆迁)机构、司法机关、各金融机构、拍卖行,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等凡涉及房地产价格评估业务应当在下列机构名录中选择。

  高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5月7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第01版:一版要闻
   第02版:综合新闻
   第03版:特别报道
   第04版:专版
周荣池散文《节刻》获第三届三毛散文奖
关于在邮房地产估价机构经省住建厅备案登记机构名录的公告
高邮报特别报道03关于在邮房地产估价机构经省住建厅备案登记机构名录的公告 2021-05-07 2 2021年05月07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