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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6月12日 星期五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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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费用可以“直报”啦!
  为维护无偿献血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方便我省无偿献血者及其直系亲属临床用血的费用报销,由省血液中心牵头推进完善全省血液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在采供血机构和用血医疗机构部署了用血减免数据系统,建立“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路”便民服务系统,切实为无偿献血者提供优质服务,大大方便了献血者的血费报销工作,实现了无偿献血省内用血费用在医疗机构可以直接减免。

  一、直接减免适用范围

  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费用直接减免适用范围:凡在江苏省内献血,本人和其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及配偶的父母)在省内用血,信息系统能查询到献血相关记录的可以在用血医疗机构根据《江苏省献血条例》相关规定直接减免用血费用。

  二、直接减免原则

  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费用直接减免原则:用血减免按“献血在前,用血在后”进行审核,以出院发票日期为准,出院当天献血视为“献血在先”;减免总金额不得大于发票中输血费用的金额;医疗机构收取的配血费、输注费等不纳入减免范畴;自体输血费用不纳入减免范畴;无偿献血者本人和其亲属用血减免采用双轨操作,及无偿献血者本人的用血减免不受其亲属累计用血减免的影响,无偿献血者本人用血减免过费用的,不影响其献血量累计。

  三、在医院办理血费减免时所需材料

  1、献血者本人用血,需提供献血者身份原件。

  2、献血者相关亲属用血,需提供献血者和用血者双方身份证原件,需填写《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费用直接减免亲属关系承诺书》,并签字确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友情提醒:献血直报工作相关事宜可在各医疗单位住院结算窗口咨询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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