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自2012年起至2018年底,我市共对3823户农村危房进行了改造,争取国家、省补助资金4029.3万元,切实解决了农村困难群众住房安全问题,有效改善了农户的生产生活环境,受到基层老百姓的广泛赞誉,今年5月还受到国务院的通报表彰。
我市的危房改造工作经过多年的实施积累了一定的经验,特别在确定危房改造对象上,实行阳光操作,始终把调查摸底和对象确定置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根据每年制定的《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严格按照“户主申请、村委会调查核实、村民小组会议民主评议、村民委员会张榜公示、镇政府审核申报、市危房改造办公室审定”六个程序进行审核。 (下转二版) (上接一版)改造任务完成并通过市级验收后,按照《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及时通过银行一卡通将资金拨付到改造户账户中。为确保阳光操作,市住建局制作了资金签领表,每户农户在收到补助资金后,要在签领表上签字;同时还抽取一定数量的危房改造户进行电话回访。我市还建立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数据资料档案库,认真做好项目资料的收集,进行分类存档,做到完整、真实、准确。
据悉,为确保完成全年工作任务,市住建局将在现有危房改造工作的基础上,紧紧围绕11月份底全面高质量完成今年危房改造任务这一目标,分解细化时间表、任务数,进一步加大指导、督查、推进力度。同时按照省、扬州市住建局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做好农村危房改造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重点打击危房改造领域存在的各类问题;结合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继续做好今年全市精准帮扶以及低收入农户“三保五助”工作,对无法纳入国家、省补助的农户危房实施改造,解决最基本的住房安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