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家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提升高速公路大通道通行能力,经交通运输部和江苏省发改委核准,同意建设京沪高速公路(沂淮江段)改扩建工程,该项目投资概算 314.10 亿元,其中资本金 125.64 亿元,占总投资的 40%,项目贷款188.46 亿元。现京沪高速公司可用于投资的自有资本金23.50 亿元,资本金缺口 102.14 亿元,京沪高速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两个途径解决资本金不足问题:一是改扩建期(2018-2020 年)暂停分红,将 3 年内积累资金(乐观估计 30 亿元)作为项目资本金使用;二是增加项目投资 72.14 亿元。 改扩建期间暂停分红所积累资金转增投资后估算原始资本金将增加一倍,如原始本金 1000 元估算将增加至 2000 元(如涉及个人所得税按规定办理)。该项目增加的投资由京沪高速公司通过增资扩股方式进行筹集,根据国家《关于制止地方政府违法违规融资行为的通知》(财预[2012]463 号)文件规定,严禁直接或间接吸收公众资金违规集资,不得对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及其他个人进行摊派集资,所以本次增资不对单位和个人筹资,扬州地区所需增资额由各县(市、区)负责筹集。
特此通告
扬州市华进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高邮淮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