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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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17日 星期三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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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违反“禁放”规定燃放鞭炮被罚
  本报讯(通讯员 珠珠 记者 南笙)近日,市民刘某某因给服刑归来的儿子“接风”,不顾烟花爆竹禁放规定燃放鞭炮为儿子“去晦气”,被我市珠湖派出所民警抓个正着。

  4月7日下午,珠湖派出所民警像往常一样驱车在街面巡逻时,听到不远处传来一阵鞭炮声,民警立即驾驶警车向鞭炮声传来的方向驶去。行至通湖路某小区大门口时,民警发现小区内烟雾缭绕,地上留着一层鞭炮纸屑,非法燃放人员刘某某还未来得及离开现场,民警当场将其抓获。事后,刘某某告诉民警,因儿子刑满释放回家,抱着侥幸心理,拿出一串一千响鞭炮燃放“去晦气”。目前,刘某某因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被依法处以罚款人民币200元。

  警方提醒:“禁放令”长期有效,警方将依法持续进行严管严控,对违反《高邮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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