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查,犯罪嫌疑人张某和富某等人是朋友。2017年8月,富某等人找到张某,声称可以带张某一起“发财”——在网络游戏中实施诈骗。张某深知诈骗是犯法的,坚决不肯加入。富某等人告知只需要张某提供场所,不需要他参与其中的违法过程。张某考虑到“朋友之间的面子”,又认为只要自己不做犯法的事就行,遂先后两次提供其父亲住宅供富某等人实施网络诈骗,事后收取好处费现金1000元及价值1000余元的衣服一套。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已被高邮警方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