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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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5月23日 星期三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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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闯红灯者绝不能开“绿灯”
  □  马玉彪

  5月21日《高邮日报》刊载《17名机关工作人员闯红灯被通报》一文,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这一举措对广大市民践行文明公约、文明出行起了一定的推动作用。 

  道路交通是一个城市的窗口和脸面,“红灯停、绿灯行”是妇孺皆知的常识,为什么还有人置生命于不顾抢闯红灯?其中甚至还有机关工作人员,让人不可思议。懂规矩、守规矩是做人的起码准则,遵守交通规则是每个市民应有的行为规范,机关干部职工更应该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市级机关纪工委对闯红灯的机关工作人员进行通报,既是刚性约束的有力措施,更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笔者认为,对闯红灯者绝不能开“绿灯”,不论是谁,一律依法依规惩戒,并执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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