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审议《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时,会议指出,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农业农村问题的高度重视,同时呼应了时代新发展,顺应了农民新期待。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没有完整的模式可鉴,没有现成的路径可走,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深入思考,积极探索研究“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路径和具体举措,以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为契机,大力开展系列行动,进一步补齐农业农村短板,推动全市农业更强、农民更富裕、各类服务体系更健全和一二三产高度融合。
在审议《2018年度乡镇、园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评办法》时,会议指出,考评办法按照“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对乡镇、园区实行差别化考核、差别化奖励,总体上比较科学合理。要充分发挥考评办法“指挥棒”作用和激励、约束作用,推动各乡镇、园区聚焦中心任务和重点工作,发挥优势、错位发展;加大对乡镇、园区升档进级的奖励力度,以鲜明的工作导向,调动和激发各地奋勇争先、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扶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工作的指导性意见》《全市村级债务化解三年行动计划》《关于加强全市船舶规范化管理工作的意见》《高邮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高邮市城市规划区防治违法建设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关于深化政府购买城市环境综合作业一体化服务的方案》《高邮市营业性棋牌室管理办法(试行)》《高邮市农业龙头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试行)》等,听取了关于全市2015至2017年工业用地出让金及违约金欠缴处置建议、2018年拟关闭化工企业等情况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