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高邮市环境监管及执法能力提升实施方案》,我市划分为三级环境监管网格,其中:市级网格1个、乡镇(园区)二级网格13个、村(社区)或较大工业集中区三级网格200个,开发区、高新区等园区根据监管需要,进一步细化监管网格,以重点企业和重点环境监管部位为单元划分监管网格。结合“263”环保专项行动,市政府与各乡镇(园区)签订责任状,要求加强网格化监管体系建设,根据行政区划情况,配齐人员3-6名巡查人员,目前72名巡查人员已全部配备到位。此外,高新区和城南新区被列为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示范点后,两个新区对环保机构落实了专项经费,自行配备了移动执法装备、巡查车辆等,制定了相关管理制度。
经中央环保督察、省环保督察、“263”专项行动等推动,目前,我市网格化体系运行得到进一步健全和强化,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上下级网格齐心协力、高效配合做好交办问题整改工作,特别是乡镇(园区)一级网格属地管理意识得到极大提高,较好地开展污染源日常巡查、初信初访调处、“十小”企业排查、按照上级网格要求督促环境问题整改等,村(社区)一级网格环境管理作用也得到极大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