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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02日 星期四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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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邮镇500万救助金为急难人群“雪中送炭”
  本报讯(通讯员 杨大忠  记者 杨晓莉)日前,记者从高邮镇获悉,为救助因重大突发性事件导致生活难以为继的急难家庭,该镇专门设立了500万元急难救助专项资金,为急难人群“雪中送炭”。

  据介绍,从现在开始,户籍在高邮镇且居住满2年,因意外人身伤亡、重大疾病、重大灾害或其他特殊原因返贫的家庭均可获得非定期、非定量的应急救助。救助标准分为人身伤亡急难救助、重大疾病急难救助、生活困难家庭教育资助、火灾急难救助、自然灾害急难救助等。其中重大疾病急难救助幅度最大,因家庭成员患危重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在当年度扣除各种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和其他救助资金后,当年度自付医疗费用仍在5万元以上的,每户给予3000元应急救助;在10万元以上的,每户给予6000元应急救助;在20万元以上的,每户给予10000元应急救助,并可实行医前救助。生活困难家庭教育资助有两种,高中及以下教育阶段,在校学生可享受免学杂费、生活费等资助,高中生(含中专)可再给予1000元每年奖助学金;高等教育阶段,考上大专(含)以上的贫困家庭学生,可一次性给予2000元每年的奖助学金。因交通事故或自然灾害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在依法获得各类赔偿后,基本生活依然困难的,每户将享受3000元过渡性生活应急救助。 

  此外,针对见义勇为、因公受伤等特殊原因导致家庭特别困难的  ,高邮镇还给予特殊照顾,救助金额可以突破相关救助标准,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研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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