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清退范围:本次清退所有在不同时段存入交建公司和高强公司(我部担保)的借资款项。
2、清退时间:2017年9月30日前。所有借资均计息到2017年9月30日,逾期未取的,逾期部分不再计息。
3、手续要求:请借资人携带原始借款合同、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到交通局三楼办理。
请各相关人亲朋友好友相互转告,特此公告。
高邮市交通工程建设指挥部
2017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