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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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8月31日 星期四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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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居民使用学校运动场地须知
  1、居民在校园活动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令和学校管理规章,不得妨碍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和校园秩序,严禁在学校内或利用学校设施进行非法活动。

  2、讲文明、讲纪律、讲卫生,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果皮,不寻衅滋事。

  3、节约水电,爱护学校花草树木,文明使用体育设施,如有人为损坏,应主动赔偿。

  4、服从管理人员管理,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活动,注意活动安全。

  5、活动结束后应自觉停止活动,清理场地及使用的物品,及时离开校园。

  6、塑胶场地使用须知:(1)自行车等车辆不得入内。(2)塑胶面上不准踢球,不可用鞋底拖擦,以免脱粒。(3)进入场地不得穿高跟鞋、带钉皮鞋,不得使用锋利尖锐器械划割场地。(4)严禁在塑胶场地及人工草坪上吸烟。

  高邮市教育局  高邮市体育局

  高邮市公安局  高邮市城管局

  二0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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